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业务办理

更新时间:2020-03-15  来源: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三医  如有变动,请以官方的最新政策通告为准!

序号

就医确认申办资料

说明

备注

1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填写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我院门诊导医前台可领取)

原件两份

2

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

围产卡或由医生开具的预产期诊断证明书(我院可开具诊断证明书)

原件核实
复印件1份留存

3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生育登记证明》
(向户籍所在地进行咨询办理)

原件核实
复印件1份留存

4

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原件核实
复印件1份留存

5

近期证件照片

近期小1彩照,贴于就医回执

1张

说明:表格中"或”表示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注意事项

(1)职工医保参保人需购买生育保险满1年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纳生育保险不满1年的参保人,可在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到广州市医保局申请报销。

(2)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怀孕满12周后,可在我院办理城居生育门诊产检定点,门诊产检支付限额300元/孕次。

(3)选定我院为产检和分娩医院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在我院医保办办理生育就医确认。

(4)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异地实施计划生育(含计划内、外)的、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更改选定医疗机构的请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生育就医确认办理流程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