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告知

时间:2013-11-13 19:10 来源: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1.因病情危重,确实需要家属陪护的重病人,在病区护士站交押金领取陪护证,家属应承担陪护责任。

  2.每位重病人只能领取一张陪护证,由一位家属陪护,陪护人员凭证出入大楼,出院时退回证卡和押金。

  3.陪护人员需遵守医院及病区制度,保持病区整洁、安静。

  4.医生查房及治疗时,请家属配合离开病室。

  5.陪护人员请勿在院内洗衣、洗澡,夜间不得打地铺睡觉,更不得与病人同卧一床,可向医院租用陪护床(具体办法见附件)。

  6.请勿擅自翻阅病历及私自拿取院内物品。

  7.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物,酌情赔偿。

  8.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不能影响医护人员的治疗和抢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