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多做一步,一类门特开药可省10%!

来源:宣教科  时间:2026-09-23 17:24

@广州街坊!好消息!

27种慢病、一批国谈药,按住院比例报销、不占门特额度——我院已可办理,就诊时顺手就能办!

各位参保朋友:

2026年9月1日起,高血压、糖尿病等27种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要享受国谈药“单独支付"待遇,须先选定1家单独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把这个"点"选到广东药科大学复星禅诚医院(广州新市医院),开一类门特单独支付药品时,报销比例更高、还不占用门特额度!


提醒!多做一步,一类门特开药可省10%!


什么是单独支付


单独支付是指参保人就医期间使用国谈药(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竞价药品)时,药品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待遇限额,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单列结算,不纳入相关结算标准。


先算三笔账:为什么值得办?


很多街坊以为"不办也能报销,办不办差不多"。其实差别就在下面:

项目
差异
对比
对比项
 未选点/在非选定医院开药
选点到我院
报销比例
按一类门特比例报销
按住院比例报销,明显更高
门特季度额度
照常扣减,用完即止
不占用,额度可留给其他门特用药
办理要求
 需先到选定机构办理选点
登记+签字,仅需1分钟,长期有效


以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就医、一类门特高血压病种为例:


  • 未选点:按一类门特待遇报销(三级医疗机构,约70%),且费用计入一类门特季度限额(以高血压为例,职工600元/季度);


  • 选点到我院:单独支付药品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三级医院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6%),且不占用一类门特的季度限额。


提醒!多做一步,一类门特开药可省10%!


真实结算单:选点前后到底差多少


下面两张结算单,都来自我院近期的真实就诊。两位参保人都是广州职工医保,都是在我院开具单独支付药品。


 案例一|退休职工 · 糖尿病

项目实际情况(已选点我院)假设未选点
本次总费用146.64元146.64元
其中单独支付药品(达格列净片)146.49元146.49元
报销比例86%(退休人员三级医院住院比例)70%(一类门特比例)
医保基金支付125.98元102.54元
个人负担20.66元44.10元
占用当季度门特额度0.00元102.54元


对比之下,一次开药,这位退休参保人少掏了23.44元。更关键的是,146.49元的单独支付药品,一分钱都没有占用糖尿病门特的季度额度。


 案例二|退休职工 · 高血压病


项目实际情况(已选点我院)假设未选点
本次总费用116.81元116.81元
其中单独支付药品(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116.66元116.66元
报销比例86%(退休人员三级医院住院比例)70%(一类门特比例)
医保基金支付93.33元81.66元
个人负担23.48元35.15元
占用当季度门特额度0.00元81.66元


这位参保人本次就诊少掏了11.67元,看似不多,但通过医保结算单发现,本次就诊前该参保人本季度的高血压门特额度已经用了461.17元(限额600元/季度)。如果没选点,这81.66元还要再计进去,本季度就只剩下57.17元可用——再开一次药很可能就不够了。


总结:把“点”选到我院,同一盒药报销比例更高(退休86%、在职80%,未选点则为70%),而且不占用门特季度额度。选点只需到院登记并签字一次,长期有效。


对照办理条件



同时满足下面两条,才能办理:

1. 已认定广州市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帕金森病等27种);

2. 所患病种需要使用单独支付药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竞价药品等)。


提示:未办理单独支付定点,或在非选定机构就医的,相应药品费用不能享受单独支付待遇,按原一类门特待遇报销——这是本次新政策中唯一需要提前办理的事项。


选点由就诊医院通过医保系统办理,到院即可完成,不需要提前预约,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何办理?只要三步



(一)办理地点

广东药科大学广州复星禅诚医院(广州新市医院)综合门诊一楼导诊台(医保服务窗口)


(二)携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任选其一即可)


(三)办理步骤

1️⃣提出办理:到导诊台(医保服务窗口)说明"办理一类门特单独支付药品选点"

2️⃣登记签字:按就医管理要求登记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本人或家属签字确认

3️⃣当场生效:工作人员录入医保系统后即完成选点,无需等待审核。


办完之后,正常挂一类门特号、由医生开具单独支付药品处方,结算时系统自动按单独支付待遇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