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类门诊特定病种项目范围和审批有效期

更新时间:2020-02-24 17:05 来源: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三医 如有政策变动,请以医保最新政策通告为准 

序号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有效期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1

分裂情感性障碍

500元/月

400元/月

长期

2

精神发育迟滞

3

精神分裂症

4

偏执性精神病

5

双相情感障碍

6

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

7

慢性乙型肝炎

600元/月

480元/月

两年

8

心房颤动抗凝治疗

两年

9

艾滋病毒感染

800元/月

640元/月

长期

10

恶性肿瘤镇痛治疗(非化学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放射治疗期间)

两年

11

活动性肺结核

一年

12

耐多药肺结核

两年

13

小儿脑性瘫痪

——

640元/月

两年

14

重型β地中海贫血

3000元/月

两年

15

慢性丙型肝炎

3500元/月

6个月

16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6000元/月

两年

17

肺脏、肝脏、骨髓、肾脏、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18

多发性硬化病

7100元/月

19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18000元/年

14400元/年

20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

21

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生物靶向药物治疗)

22

恶性肿瘤辅助治疗(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及生物靶向药物治疗期间)

23

尿毒症腹膜透析治疗

24

尿毒症血液透析治疗

25

血友病

长期

26

家庭病床

90天

27

急诊留院观察

——

注意事项:

(1) 我院具有诊断和治疗资格的病种有:尿毒症血液透析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恶性肿瘤镇痛治疗(非化学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放射治疗期间)、重型β地中海贫血、慢性丙型肝炎、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生物靶向药物治疗)、恶性肿瘤辅助治疗(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及生物靶向药物治疗期间)、急诊留院观察

(2) 选定医院一经确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在非选定医院发生的门诊特定项目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3) 参保人住院治疗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